《ag官网》
为规范会员发展、服务及管理,保障会员合法权益,增强会员凝聚力,依据《ag官网》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
凡在上海地区从事化学化工工作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,承认本学会章程,关心和参加学会活动,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,可自愿申请为个人会员。会员资格要求:
1. 具有助理研究员、讲师、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(或相当中级职称)的科技人员
2. 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及所在校成绩优秀的研究生;
3. 凡取得助教、助工、实习研究员等技术职称(或相当初级技术职称)三年以上,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的科技人员和有关人员。
4. 进入本会的理事会、专业委员会成员应为本会个人会员。
第二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1.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3.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4.查阅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名册、常务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会议纪要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
5.提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6.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权;
7.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第三条 个人会员履行义务
1.遵守本会的章程;
2.执行本会的决议;
3.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4.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5.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6.按规定缴纳会费;
7.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第五条 个人会员入会、退会程序
1.入会:个人由本人登录学会官网进行注册申请,填写个人会员信息;经审核后可获得会员编号。
2.退会:个人会员有退会自由,因故要求退会,须向学会提出书面申请,会员资格及获得的服务相应停止,已交会费不退。
3.个人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将被视为自动退会。本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4.个人会员如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学会章程,将予以除名。
5.会员如对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,可提出申诉,由学会理事会作出答复,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答复。
第六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,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。
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ag官网
2021年10月30日